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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再下达1.95亿元资金支持重症救治能力提升

记者 王永珍

本报讯 (记者 王永珍) 根据我省当前正面临重症救治高峰的情况,在前期已安排省市县三级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9亿元的基础上,经省政府批准,1月11日,省财政厅再下达1.95亿元,重点支持省属公立医院及县级综合医院再建设一批可转化ICU床位,同步配齐相关设备,确保能够在24小时内转化为重症监护单元。

此次安排的资金包括:

安排省属医院1.44亿元。围绕三级综合医院可转化ICU床位达到开放床位数10%、三级中医院和省老年医院可转化ICU床位达到开放床位数5%的目标,重点支持省立、协和、附一等省属公立医院再建设825张可转换ICU床位;支持10家省属医院各配备1台ECOM设备,所需资金2000万元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安排县级综合医院5109万元。围绕县(市、区)级综合医院可转化ICU床位达到开放床位数5%的目标,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建设1725张可转换ICU床位,并对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各县(市、区)可统筹使用省级此前已下拨的重症救治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5亿元和2023年度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亿元,进一步提升重症救治能力。

同时,各设区市围绕三级综合医院可转化ICU床位达到开放床位数10%、三级中医院可转化ICU床位达到可开放床位数5%的目标,统筹使用此前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完成重症救治能力再提升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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