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赓续农耕文明 助力农业强国建设

□刘淑兰 郑银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强调:“建设农业强国要体现中国特色,立足我国国情,立足人多地少的资源禀赋、农耕文明的历史底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要求。”农耕文明是农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一种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的国家制度、礼俗制度和文化教育等文化集合的文明形态。农业强国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了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基本内涵。农耕文明作为中华文明的主体部分,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技术经验、文化资源和文明观念,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汲取农耕技术经验,发展现代农业。

国家要强,农业必须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国家安全基础,都离不开农业发展。”农耕技术与农耕经验作为中华农耕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中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同时,也能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坚实基础。

传承农耕技术,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是建设中国特色农业强国的重要一环。推进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粮食种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农耕文明包含着农耕器具、精耕细作、良种选育等农耕技术体系,对现代农业的技术改善和良种改进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粮食安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的重要支撑。在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应深入挖掘包括农耕器具、精耕细作等传统农耕技术体系所蕴含的循环运作、土壤保护等技术和生产理念,尤其要善于利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系统,发掘其中的农业种植养殖规律和技术优势,将其融入现代农业科技体系和管理体系中,为保障粮食安全稳定供给、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动力。

弘扬农耕经验,助力循环、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作出的重要部署,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须立足于循环、高效、可持续的农业产业化布局。农耕经验蕴含着农民生产、生活规律,是农耕文明的智慧凝结,具有系统性、活态性、多功能性的特征。如蕴含的“二十四节气”、种养结合、多熟种植等农业生产经验与当代绿色、循环、可持续的理念相契合,能够较好地助力农业结构升级。因此,要从农耕文明中汲取经验和智慧,灵活运用农耕文明的生产、生活经验,并将之与绿色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农业类型相结合,遵循整体性、系统性、可循环、可持续的原则,对农业现代化进行全面规划和综合开发,实现农业系统物质能量的再生循环和农业经济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推动农业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活化农耕文化资源,推进农民富裕。

农民是农业强国的主体力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实现农民物质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农业强国的价值所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与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农耕文明蕴含着丰富的农耕文化资源,将其与现代的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是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解决农民就业难题、提升农民精神生活品质的有效路径,不仅能够丰富农民的“钱袋”,也能丰富农民的“脑袋”,进而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农业强国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活化优秀农耕文化资源,使农民钱袋子“鼓”起来。农耕文化资源包含着农耕遗址、农耕服饰、农耕工艺品等物质文化资源与农耕技艺、农耕民俗等非物质文化资源,是农耕文明的重要表达形式。中国是农耕文化资源大国,共拥有19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43项被纳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还拥8000多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和3000多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农耕文化资源的活化是促进农民增收就业的重要途径。因此,要依托文旅融合的政策导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开发特色农耕文化产品,创造性转化传统工艺、传统民俗、传统村落等优秀农耕文化资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开展优秀农耕文化活动,使农民精神生活“富”起来。优秀农耕文化活动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将其与新时代文艺活动相结合,释放其娱乐功能与教化功能,是丰富农民精神生活的重要方式。因此,要利用多姿多彩的农耕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要善于利用农耕文明中蕴含的家庭伦理构建和谐家风。

传承农耕文明观念,建设和美乡村。

农业强国不仅包含农业现代化、农民富裕,还包含着农村和美特质的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村现代化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源远流长的农耕文明蕴含了规范乡村秩序的治理观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观,是和美乡村的文明基因。因此,要转化利用农耕文明的治理观和生态观,将“和”与“美”的本质融入乡村建设肌理。

践行农耕文明的治理观,规范乡村秩序。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乡村文明体系的重要内涵,包含着治理有效与文化和谐的基本要义。农耕文明所蕴含的治理观是乡村治理智慧的沉淀与总结,是保持数千年乡土社会和谐运作的关键因素。因此,要深入挖掘农耕文明中的乡村自治传统,将“自信、有序、淳朴”等文化内蕴融入和美乡村治理中,注重利用农耕文化以文化人、德润人心的功能,推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时代乡村与传统乡土社会的融合发展。此外,利用优秀农耕文化的村社伦理构建和谐乡风。

汲取农耕文明的生态观,提升乡村面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是个生态产业,农村是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有效推进农村生态良好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要举措。农耕文明生态观蕴含着“道法自然,和谐共生”内蕴,是立足农耕社会凝结而成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逻辑的文明形态,呈现着对自然的真诚感恩和热情礼赞,与和美乡村“美丽、持续、可循环”的价值追求高度耦合。在现代化背景下,要挖掘农耕文明的生态观,将农耕文明中“适度守则”“和谐共生”等富含生态特征的理念融入乡村治理中,促进和美乡村建设。同时,也要将农耕文明生态观中坚持的底线思维、系统思维和思辨思维融入乡村生态治理中,处理好生态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乡村的生态资源优势、人文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使得乡村既是农民宜居宜业所在地,又是城市居民的美好生活向往地。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本文为2022年度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一般项目“文旅融合视域下农耕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开发研究——以福建为例”(项目号:FJ2022XZB07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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