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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出台惠企政策支持健康产业发展

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吴志军 杨志

本报讯 (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吴志军 杨志) 近日,秀屿区政府聚焦港产城融合,出台《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7年。

据悉,《实施细则》所指健康产业,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包括医疗投资资本运营)、药械仓储物流等相关行业。结合秀屿产业基础和乡镇特色,《实施细则》规划建设健康产业总部经济区(即秀屿药械城和东庄健康产业总部经济基地,简称“一城一基地”)。通过新设立或迁移等方式,在秀屿“一城一基地”内落户,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对秀屿经济贡献在500万元(含)以上,并已完成招商引资协议承诺事项的健康产业企业,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对企业因股东投资健康产业收益或个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而对秀屿区产生经济贡献的,年经济贡献在500万元(含)以上的,该区将自该企业设立或迁入起前三年按照市、区经济贡献实际所得部分90%予以补助,第四至第五年按照市、区经济实际所得部分80%予以补助。对落户在秀屿药械城(含主城区内)的企业,视企业规模可集中在秀屿药械城(永福电商城)内免租金使用相应面积的办公用房(免费期限为五年)。该区还将根据企业家对秀屿经济贡献情况,给予相应表彰和精神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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