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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保住了秘密就保住了市场”

​□本报记者 林智岚

商业秘密含有极大的商业价值,世界上大多数成功企业都把商业秘密视为自己的生命严加保护。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就有一个著名的座右铭:“保住了秘密就保住了市场。”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些企业虽然认识到一些技术、信息是商业秘密,但未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有些企业虽制定了保密措施,但落实不到位。在企业的人才流动中,一些职工离开企业后仍掌握企业至关重要的商业秘密,虽签订了保密合同,但职工离职后泄密屡屡发生。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人员在流动中带走商业秘密的现象极为普遍。虽然企业可以依据保密协议追究员工的泄密责任,但商业秘密泄露的损失是不可挽回的。

商业秘密的认定,包括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这三个要件,其中是否“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司法裁判审查的重点。不少案件正是由于企业未能举证证明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导致其主张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因此,要强化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就必须提升这方面的主体意识。第一,要改变重视技术信息保护而轻视经营信息保护的习惯,强化管理经营类信息秘密;第二,要建立完善商业秘密管理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第三,要加强商业秘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守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涉密人员自觉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只有企业把自身作为第一责任人,未雨绸缪构筑好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道防线,相关职能部门构建起来的协作机制才能发挥出商业秘密保护的最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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