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莆田观察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莆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记者 陈盛钟) 近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通知,决定即日起对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部分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加大多孩家庭租房支持力度,并优化租房提取频次。

根据通知,职工家庭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0元。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租房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职工可不受距上次提取间隔满12个月限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具体提取额度根据距上次租房提取月数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金额,保障职工的租房提取需求。取消关于“离异的职工,须离婚时间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版权所有 ©2021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