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海峡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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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闽台农业“乘东风”融合发展正当时

□本报记者 刘深魁

“31条措施”、福建“66条措施”等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发布实施以来,扎根福建的台农都得到了“政策红利”,台资农企充分享受到同等待遇,获得感、融入感更强了。

记者走进田间地头采访,深切感受到台农的“获得感”来自多个层面,主要包括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融资便利、在研发方面得到更多扶持、参与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开拓内需市场取得新突破、创新了联农带农机制等等。这充分证明台胞台企在大陆广阔的农村大有可为。

福建是对台交流合作的先行区,始终是大陆对台农业合作最活跃的省份。30多年来,闽台农业合作从最初引进台商从事初级农产品的小规模生产起步,逐步向资金、品种、技术、市场、管理等一揽子引进转变,从种养等第一产业向农产品加工、运销以及旅游休闲等农村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截至目前,福建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973个,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持续保持大陆首位,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合作的“领头雁”。

由此可见,福建已成为台湾农民、台资农企“登陆”发展现代农业的第一家园。你来我往、互动热络、合作共赢、融合发展,成为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的生动写照。

当前,中央明确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落深落细惠台惠农政策、提升台湾农民创业园及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水平等要求,为今后闽台农业合作指明了方向。

多重利好叠加之下,深化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帮助台胞台企更好地参与福建农业林业高质量发展及乡村振兴,可谓恰逢其时。广大台胞只要坚定信心、找准方向,就一定能够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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