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