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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公款旅游“隐形变异”

□廖卫芳

一场培训,绕道去了2处景点;培训4天,前后花了11天……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期多地通报违规旅游典型问题。公款旅游改头换面,隐形变异“游”有抬头之势。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深入落实,各地明目张胆的公款消费,像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歪风变少了,但在一些地方的一些单位里,却依然存在打着各种旗号的“公款消费”,尤以外出培训、外出开会、外出考察等为名的“公款旅游”为甚,成为一种隐形腐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以外出开会、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规则就摆在那里,但仍有人顶风违纪,这说明“制度的笼子”还需要进一步扎紧。相关部门要继续完善外出管理制度,不让那些借机外出游玩的人“有空可钻”“有机可乘”。与此同时,还要严格落实惩罚制度,发现一个查一个,坚决刹住类似“隐形变异”公款旅游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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