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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团建需要回归初心

□何勇

前段时间,在一家酒店管理公司从事宴会销售的曹旭,因拒绝参加公司周末在轰趴馆组织的团建活动,被公司以“缺乏团队意识”为由点名批评。


为了帮助员工放松、增进员工之间情感交流和增强团队凝聚力、归属感,组织职工团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种标配活动。但从现实来看,不少职工对企业团建产生抵触情绪。可以说,有些地方的企业团建活动失去了应有的提升团队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究其根源,是一些企业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将企业“家规”凌驾于法律之上,把员工当成私产,逾越边界,导致企业团建变味走样,偏离本意和初心,甚至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让员工难以认同。比如,有的企业团建变成变相加班,侵犯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还有的企业要求员工自掏腰包参加团建。

让企业团建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关键是要回归企业团建的本意和初心。一方面,引导企业团建活动走上专业化、科学化道路;另一方面,规范企业团建活动走向法治化。对企业团建活动中存在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劳动者要勇于维权,人社部门要及时依法亮剑,切实提高企业团建违法侵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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