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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福建省转办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0件

记者 陈旻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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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旻 张颖) 12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30件,其中来电举报62件,来信举报68件。

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27件、大气27件、土壤11件、海洋2件、生态24件、噪声9件、其他污染30件。从区域分布上看,福州20件、厦门12件、漳州21件、泉州16件、三明5件、莆田28件、南平9件、龙岩10件、宁德5件、平潭4件。截至当日,福建省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1541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地市和部门处理。

截至12月5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99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36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22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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