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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对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目处置公告的补充公告

2023年7月24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了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项目的处置公告。在原处置公告分户情况中,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目保证人为:王竟雄、蒋意意、王路阳、叶承红、黄聪龙、王鸿娥;由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57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现发布补充公告对原处置公告中担保情况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该债权项目涉及两个仲裁案件,其中厦仲裁字20220304号案件,厦门仲裁委作出对王鸿娥无管辖权的决定,并继续审理,且在后续的裁决中未对王鸿娥的保证责任作出认定。厦仲裁字20180610号案件,经王鸿娥提出执行异议,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21)闽05执异9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对王鸿娥承担责任部分不予执行。

该债权项目由福建神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9个地市广电局享有的应收账款余额5700.19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账龄较长(多为2015年12月前),且有部分地区广电局已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质押权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原处置公告中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我司对外网站(http://www.gwamcc.com)查询或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

补充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有效。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包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591-87623707。监察审计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91-87623687。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3号,邮编:35000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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