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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推进福建全域森林城市建设

□陈 杰

城市森林的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中国。2004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启动了“国家森林城市”评定程序,正式开启了我国森林城市建设。20年来,森林城市建设作为我国统筹推进城乡生态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种创新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出了突出贡献。

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全域森林城市”。这既是对森林城市建设理念的传承弘扬,也是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20年后,我国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对全国森林城市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建设全域森林城市,其重点是强调将森林生态系统的建设范围延伸拓展至城市全域范围,其核心是要求从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多样性出发,以总体性的宽广视野和系统性的整体思维来科学规划和推进落实森林城市建设,其目标是实现生态环境从局部好、少数美、部分人群获益到整体好、全域美、全体人民获益的重大转变,使城市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因此,在科学总结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森林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深化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对于夯实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向纵深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战略意义。

福建森林资源丰富,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森林覆盖率65.12%、连续44年保持全国第一。近年来,福建依靠其优越的森林生态环境,通过大力的财政投入、坚持不懈的绿化活动、森林城市创建活动的积极宣传等举措,使得全省森林城市建设成效卓著,取得了九市一区全部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和县(市)全部获评省级森林城市“两个全覆盖”的优异成绩。当前,我省森林城市建设依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县区级森林城市建设步伐偏慢。目前,我省九市一区都已获评国家森林城市,相较于设区市,县区级森林城市建设步伐偏慢,仍未取得“零的突破”,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依然十分繁重。二是森林资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省各城市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指标逐年提升,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树种结构单一、群落种类组成简单、园林绿化种类比偏高、森林景观单调、群落稳定性差、生态服务功能不强等问题。三是林产富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我省林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产业化经营模式“松、散、小”并且活力不足,林产品附加值不高,林业品牌建设滞后,林业产业总体竞争力不强,与丰富的林业资源不相称。四是城市森林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城市森林生态建设是一个完整的系统,涉及方方面面的部门。当前在城市经营管理方面,一些部门存在利益冲突,造成城市森林建设用地问题突出、城市森林的整体性得不到保障。

针对以上问题,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高质量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森林城市建设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必须循序推进,决不能急功近利。一方面,已获批国家森林城市的城市要将森林城市建设作为一项久久为功的民生事业,牢固确立城市森林生态建设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地位,围绕建设全域森林城市的目标,打牢筑强森林生态基底,持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另一方面,全域森林城市的建设范围要求覆盖市辖的全部区、市、县,是“一个都不能少”的美丽城市建设。因此,必须加快推进我省9个设区市下辖的各县区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在全省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和《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科学规划实施各项工程,争取让更多的县级城市尽快通过国家验收,加入到国家森林城市行列中,为更好地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和奠定坚实基础。

精准提升城市森林群落的生态品质。城市森林生态功能的有效发挥不仅需要一定的量作基础,还需要提高城市森林单元的生态品质,使其具有较高的生态和环境效应。一是在树种选择上要突出本土性和自然性。在森林城市建设过程中要尽量保护原生植被,增强乡土植物特别是建群种和优势种的使用,保留古树名木和原有树种,适当选用已经有一个成长周期以上且表现良好的外来树种,减少园林绿化种,增强群落的自然性和稳定性。要因地制宜科学配置环保树种、观赏树种和经济树种,增强森林群落结构的完整性,做到各类植物之间优势互补、共荣共生。二是在人工管护上要坚持师法自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要注重保护自然群落和野生动植物,确保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增强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要尽量减少人为干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保持城市森林的自然化和多元化。三是在整体设计上要凸显城市森林文态。城市森林要注重体现城市的个性文化特征。在设计和规划时,要有机结合城市性质、功能、社会经济、文化传统和历史沿革等因素,选择能够体现当地特色的乡土物种,以显示城市森林景观的地域特色和个性特征,实现城市自然和人文的和谐统一。要充分考虑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重视城郊结合带、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生态文化功能,融生态文化、历史文化、科普文化、风俗民情于城市森林建设中。

做优做强惠民富民的绿色产业体系。森林城市的建设在注重发挥其生态效益的同时,也应适当关注其经济效益。一方面,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林业产业集群,打造优势品牌,实现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结合森林、湿地生态环境产品、生态文化产品的开发,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生态茶园、林下经济、苗木花卉等绿色产业,促进林业经济成为“绿色聚宝盆”。另一方面,实施“林业走出去”战略,推动林业产业国际化发展。以服务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国家的林业交流和林产品贸易,拓展和开辟林业产业发展新的开放领域和发展空间,提升国际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建立完善城市森林发展保障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域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森林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项目。加强监督落实,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工作责任问责制度、奖励考核制度等,明确分工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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