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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试行“文旅闪贷”

最高可贷300万元

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何燕

本报讯 (记者 张哲昊 通讯员 何燕) 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了解到,日前,实验区正式发布《关于试行“文旅闪贷”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推动实验区乡村振兴和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文旅闪贷”贷款总规模3亿元。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单户贷款不超过300万元;符合条件的农户个人贷款,新增单户贷款不超过30万元。2022年(含)以来已享受“助农闪贷”优惠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或农户个人,企业单户贷款累计不超过500万元,个人单户贷款累计不超过50万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优先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农户个人首贷户。

为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实验区还将落实财政贴息政策,统筹安排300万元作为“文旅闪贷”贴息资金,对新增贷款在享受优惠利率的基础上给予1%贴息;贷款期限1年及以上的,按一年进行贴息;贷款期限少于1年,则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

据悉,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文旅闪贷”,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运用金服云、“诚信闪贷”系统等线上平台或通过线下对接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信用村(社区)的居民,可以适当简化审批资料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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