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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召开

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23日在福州召开

记者 郑昭

本报讯 (记者 郑昭)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2日在福州召开。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祖翼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联清主持会议,副主任庄稼汉、李德金、檀云坤,秘书长黄新銮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陈冬列席会议。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授权,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3日在福州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24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选举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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