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文件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

1.省委组织部每年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级干部学院、国家部委干部培训机构、高校等举办干部履职能力短期专题培训班,有计划地调训省管干部,3至4年轮训一遍。

2.省委组织部会同相关业务厅局,每年确定若干个专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安排相关领域的市、县、乡干部参加培训。各设区市针对本地工作重点,每年开展3个以上专题培训。

3.省委组织部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省国资委分类分级、统筹抓好省管企业其他人员的培训。

4.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举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训班,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加培训。

5.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每年举办专题研修班,有计划地调训省直机关处、科级干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参加示范培训。

6.配合中央组织部及有关部委,举办公务员对口培训班次。

7.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调一定数量的相关领域工作骨干,到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等培训机构培训。

8.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一定数量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9.省委组织部每年开展基层干部示范培训;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培训1次;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社会工作部每年至少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1次,对村(社区)其他干部每3年轮训1次,加强村(社区)后备力量培训。

10.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开展各级各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培训。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