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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郑奋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友谊路3号楼501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2017年列入三叉街旧改项目(盖山镇范围内)征收范围,房屋确权建筑面积128.35㎡。郑奋于2017年12月13日签订编号SCJB213100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75㎡安置于仓山区三叉街街道友谊路6号(原三高路南侧(三叉街旧改项目地块一))滨海首璟轩(滨海首府(地块一))1-3#楼1102。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安置房权属登记至郑韵晗名下。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郑韵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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