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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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福建省招生技工院校名单(首批53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9〕1号)的第十一条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规定:“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企事业单位招聘、职业资格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升级、职位(岗位)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应待遇。”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各校具体招生专业,可到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栏查阅(http://rst.fujian.gov.cn/zw/jgszyzn/zsdw/fjsjgjyzx/)。

招生监督电话:0591-87522301、8750535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

二O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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