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季来临,又一批学子即将奔赴考场。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静谧、舒适的备考环境,我省各地积极行动,开启“静音模式”护航中高考。广大群众若发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污染和工业噪声污染,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反映投诉。
据了解,福州市明确5月23日至6月21日期间,在市、县建成区及其他区域的中学学校周边实行中考、高考期间噪声严管,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达标排放。停止开具夜(午)间施工证明(抢险、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
此外,6月7日、8日、9日、19日、20日、21日,中考、高考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全市各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建筑施工作业,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
在厦门,5月23日至6月21日期间,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禁止12:00至14:30、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区、文教区、混杂区进行任何产生噪声、振动超标的活动。
此外,6月7日、8日、9日、19日、20日、21日,中考、高考期间,各高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按居住、文教区Ⅰ类噪声、振动排放标准执行。在6月8日14:45至15:30、6月20日15:00至16:00期间,各高考和中考考点周围3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生产经营活动。
莆田市明确高考(5月30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2日至6月21日)期间,一切噪声源排放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内,严禁超标排放。所有在建工地应妥善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午间(12:00至14:30)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中高考考试时间内,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实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各考点周边道路实行交通临时管制,管制路段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泉州市将在中高考期间落实24小时巡查等措施,排除各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隐患,随时做好周边环境噪声干扰考试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工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信访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和“四个第一时间”要求,确保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得到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对巡查检查发现的可能影响考生备考、考场考试的噪声排放单位或个人,责令其立即停止产噪作业,一经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其他设区市也都作出相关规定。漳州市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予出具5月20日至6月21日期间的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宁德市明确5月24日至6月21日,各类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夜间连续施工证明审核;6月6日至9日、6月18日至21日,停止出具夜间连续施工证明(抢险、抢修除外)。南平市相关部门在考试期间将在考点周边100米范围内巡视,杜绝噪声对考试的影响。三明市各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5月31日至6月9日期间和6月15日至6月21日期间停止出具夜(午)间连续施工证明;在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19日至6月21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各考场周边15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超标的生产经营等活动,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施工作业,禁止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活动,严禁机动车鸣笛和其他各类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