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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台胞台企的贴心人

——福州中院服务台胞台企纪事

□本报记者 庄严 通讯员 闵丹丹 陈华琦

“感谢你们今天的答疑解惑,解决了困扰我很久的问题。”台胞陈女士握着法官、特邀调解员的手连连道谢。这是近日在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开展的涉台法律咨询活动中的一幕。

陈女士是一名祖籍福州的台胞,其父晚年从台湾回榕定居后,在榕购买了两处房产。陈女士父亲生前留下了一份自书遗嘱,表明将他名下的房产及存款指定由陈女士继承。在陈女士父亲去世后的这10年间,陈女士均因事务繁忙,未办理继承相关手续。直到去年9月份,其中一处房屋要拆迁,当地有关部门联系陈女士后,陈女士才开始办理继承手续。由于两岸继承问题上存在差异,于是,陈女士到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进行咨询。

“我们兄妹七人相处和谐,其他兄弟姐妹对这两处房产由我继承都表示同意,也愿意声明放弃继承这些财产,但我不知道怎么做。”陈女士说。

“其他遗产继承人可以在台湾地区办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的公证后,再由大陆的相关公证机构进行认证,这样公证的效力才最高。同时,您的兄弟姐妹也可经公证后委托,由其中一人代表返榕办理相关手续……”福州中院民四庭法官赵永凌解释道。

最终,经过两个小时的答疑解惑,陈女士对遗产继承相关问题有了比较清晰的理解,减轻了因两岸送达问题可能导致的诉累,有效提高了陈女士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的效率。

像这样解决台胞台企“急难愁盼”的故事在福州中院有很多。仅2023年,福州中院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接受台胞台企电话咨询100余次,开展线下法律答疑30余场次。

“我已经在大陆生活了10多年,近年来福州中院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让我们在福州放心投资、安心工作、舒心生活。”福州市台协会会长蒋佩琪说。

近年来,福州中院以有效预防化解涉台矛盾纠纷为目标,依法保护台胞台企合法利益诉求为重点,创新深化涉台司法,坚持司法服务、司法交流、司法研究一体推进,全力打造涉台司法先行窗口,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注入司法动能。

早在2014年,福州中院就与福州市台胞权益保障中心共同设立了大陆首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其后推广设立了14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已成为化解涉台纠纷的前沿平台及沟通交流的重要纽带。

近年来,福州中院主动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设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调解室”,实现了“法院-台办”横向联动、“法务区-调解室”纵向贯通,打造“线下服务+线上诉调对接”一站式平台。自该调解室设立以来,福州中院已开展诉前咨询、诉中调解、执前和解等联动调解会近50场次,受到广大台胞台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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