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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北园村大门路80-1号无产权房屋一座,房屋总面积210.05㎡,其中1984年前木结构房屋面积184.59㎡,1984年前砖木结构房屋面积25.46㎡。属“福州市仓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项目”搬迁范围。因该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因王依德已故现由黄钦明代为申请上述房屋权利,以王依德的名义签订《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协议书》并选择产权调换进行补偿安置。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者可在本公告登报后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闽江大道306号禹洲金辉中央花园(地块一)6#1-4层)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由黄钦明代为签订《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协议书》办理各项补偿安置事宜并领取各项补偿款与过渡费。本公告公示30日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确权,届时我们将依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补偿义务。

声明人:黄钦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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