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秒付促销不能沦为骗付促销

□李英锋

日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则案例。该案中,消费者参加网店秒付促销活动,可完成订单后却被商家告知,未进入前50笔订单,不能享受“0元购”待遇。法院最终认定此举构成消费欺诈,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商家退一赔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商家公布的前50笔订单中,竟有高达48笔是在1秒内完成下单及付款等两项操作。相关数据显然超出消费者的正常操作速度,不合常理。同时,商家未能按照要求举证证明秒付的真实性。秒付促销不能沦为骗付促销。这一判决符合事实、于法有据,彰显了打击消费欺诈的决心。

诚信经营是兴业之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家只有诚信守法,让消费者得真实惠、真得实惠,才能吸引源源不断的消费流量。倘若一味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捷径”,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套路,看似一时得了“实惠”,实则聪明反被聪明误,很容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当然,消费者在面对电商大促时也应保持理性,增强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特别在下单前要仔细阅读活动规则、了解优惠详情,在购物过程中保留好订单截图、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