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信仰的形成和发展,受到所处社会的政治经济、历史传统、思想观念、民间习俗、地域人群、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台湾民间信仰与福建有不可分割的渊源关系。闽台民间信仰在漫长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逐步形成若干特征。
第一,闽台民间信仰以福建向台湾延伸为主流。民间信仰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其产生和发展很大程度上表现在信仰圈的范围、信众的数量和信众集中活动的场所——宫庙发展轨迹上。在福建移民离开祖籍地去台湾时,往往随身携带神像或香火袋作为护身符。当其顺利抵达台湾时,神像或香火袋就成为早期移民顶礼膜拜的对象。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垦殖范围的拓展、定居村落的形成和增加,祀奉神明的人数增加,移民便集资新建或扩建宫庙以奉祀神像。接下来,随着祖籍不同的移民的交往,某一神明因具有美德故事或灵验传说,或者二者兼有,信奉者日益增加,便成为某一地区民众崇拜的中心,民众就共同修建规模更大的宫庙,祀奉共同崇拜的神明。从神像(香火袋)→宫庙→规模更大的宫庙这一过程,可以发现台湾民间信仰大部分源自福建,其产生和发展与福建移民赴台历史同频共振。神明传说也能说明台湾民间信仰大多源自福建。例如,“妈祖流汗助战或救灾”“水族朝拜妈祖”“妈祖托梦建庙”“神器漂流”“妈祖立桅杆护航”“火光护航”“旌旗助战”“风雨退敌”等妈祖灵验故事中常见的母题,均能在《天妃显圣录》中发现,这既可以窥见两岸妈祖信仰同根同源、一脉相承,也是闽台文化同源性的佐证。也正是由于对神明和祖庙的认同,20世纪80年代以后,台湾许多进香团冲破阻力来福建祖庙进香,为重修祖庙捐钱捐物。比如,台湾有名的台北迪化街霞海城隍庙是闽台城隍信仰交融的产物。1991年,该庙捐资修缮了其祖庙——厦门集美城内村霞城城隍庙。这充分体现了闽台两地民间信仰的交流和融合。
第二,闽台民间信仰神明传说具有随意随俗的特征。闽台民间信仰对象并无严格界限,闽台民众信奉“有拜有保佑”,他们除了拜民间信仰的神明,也拜制度性宗教(佛教、道教)的神。当面临人生的不确定因素时,闽台两地的民众会“随俗”走进宫庙,焚香祈祷。一旦感觉灵验,这些民众就会根据自身经历编撰闽台神明的传说。随意随俗,主观上使神明的传说契合信众所处的历史情境、地理环境和人生境遇,拉近了神明与信众的心理距离;客观上令神明的形象不断充实饱满,增强了神明对信众的吸引力。
第三,闽台两地同一祖籍民众大都奉祀相同神明。福建民间信仰有明显的地域界限,以女神为例,妈祖、陈靖姑、马仙等,虽然神格大小不同,但地方色彩都特别浓厚。台湾民间信仰基本形成于移民社会时期,早期移居台湾的福建移民以地缘关系为主,两地祖籍相同的民众必然奉祀同一神明。例如,祖籍南安者奉祀广泽尊王、祖籍安溪者奉祀清水祖师、祖籍长汀者奉祀定光古佛、祖籍平和者奉祀三平祖师,等等。除了妈祖、保生大帝等少数神明,奉祀神明的府、县属界限都颇为明晰。不光府、县如此,闽台不少同名乡、村也奉祀相同的小众神明,即村(社、境)神,这一现象更值得在闽台民间信仰交流交往中加以重视。
第四,闽台民间信仰带有浓厚的实用性色彩。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闽台移民社会自然环境恶劣、医疗水平低,加之存在地域人群械斗等社会问题,决定了闽台民间信仰的实用目的突出,绝大多数都是祈求生存和发展,祈求能为信众拒盗除害、祛邪治病、消灾解难。在这种目的下,是否“灵验”就成为衡量神明神力的标准,神明之间也存在竞争关系。例如,在一些地方,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出海捕鱼的风险性降低,妈祖宫庙的香火已比不上作为财神的关帝庙。需要说明的是,强调实用性并非意味着对民间信仰的负面评价,实用性是民间信仰得以延续传承的重要因素。神明信众根据灵验传说和自身经验,自认为信仰妈祖,能使自己化解航海、农事乃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危难;信仰广泽尊王,能保佑自身在移民地一切顺利;信仰五帝和王爷等瘟神,可以借助神明的威力驱除疫病。闽台民间信仰的实用功能,使各种民间信仰得以延续传承。
第五,闽台民间信仰蕴含着惩恶崇善的道德价值。实际上,美德故事与灵验传说构成了闽台民间信仰的双翼。从妈祖、陈靖姑、广泽尊王、五帝和王爷的成神路径可以看出,闽台民众在造神、信神和祭神的各环节都注重编排神明的美德故事,赋予神明保境安民、忠勇慈孝、悬壶济世等品德。闽台民众将具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人民做好事善事、有功于人民的人尊为神并加以崇拜祀奉,其中蕴含着惩恶劝善的道德价值。应当辩证看待民间信仰,充分肯定其道德取向,避免片面地认定其只存在“灵验本位”和“实用实利”。
从以上五点特征可以看出,闽台民间信仰在信众造神、信神和祭神诸方面同源共流,具有重要的文化认同价值。“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发挥妈祖等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信俗交流活动”。福建和台湾是全国汉族地区民间信仰最为兴盛发达之地。在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上,闽台民间信仰交流可以并且应充当重要角色,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