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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秋莲:

根据本府2018年3月26日发布的《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鼓房征[2018]14号),你所有的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路过洋垱44号12#楼501单元、1层10附属间房屋位于过洋垱旧屋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因你在签约期限内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本府对上述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现本府向你公告送达《房屋征收调查通知书》和《报请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届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提交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证据,并到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7楼征收办领取上述文书。本府定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3:30至5:30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98号7楼(电话:0591-87620105)对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事宜进行调查,届时请你准时参加。

特此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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