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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福建养老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郑秋锦 孙丽丽

养老家政服务,是指经过专业培训的家政服务人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服务和精神关爱在内的专业服务,以解决他们的日常生活困难。促进养老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有助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并推动产业发展和升级,为银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截至2023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766.8万,占户籍人口的19.3%,预计2025年全省老年人口占比将达到20%。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加剧,我省消费者对养老家政服务的需求将愈发强烈,养老家政服务将成为我省银发经济的新增长点。

为促进养老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我省应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做好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共促服务减负、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等工作,激发我省银发经济新潜力。

构建多层次、高品质的养老家政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强化供需对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一方面,形成“互联网+养老家政”的服务模式。开发具有福建特色的养老家政服务供需信息平台,统一归集、管理和公开各级各类家政服务平台上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基础信息、服务信息和信用信息,加强对行业的规范和引导;实时更新以供不同家庭挑选,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实现精准匹配,解决信息不畅通的问题。鼓励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发展多元化服务模式,提供不同档次、不同价格的服务,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另一方面,完善社区养老与家政服务设施。推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和家政服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实现共建共享。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布局服务网点,开展实质性养老家政服务。

二是培育养老家政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具有区域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形成养老家政服务业知名品牌。设立养老家政服务龙头企业评选标准,给予龙头企业补贴。鼓励领跑城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打造地域性养老家政品牌,积极引入养老家政领域龙头企业、诚实守信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养老家政企业交流活动。

三是加大养老家政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大养老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将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范畴,鼓励其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评价,对取得证书者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鼓励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力量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养老与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时长,提高补贴标准。另一方面,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养老家政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同时提供学历证书与养老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联动协同、落实政策,共促服务减负。

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商务厅、民政厅、人社厅、发改委等多政府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政策协同和资源整合,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共同推动养老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多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建立投诉举报和价格公示制度,要求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将服务价格、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公示,增强消费透明度,防止过高或不合理收费。

二是落实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为社区提供养老家政服务的企业,其提供养老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规定期限内免征增值税;养老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比例加计抵减;对提供社区养老家政服务使用的房产、土地,符合条件的可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动产登记费,对提供社区养老家政服务建设的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养老家政服务,符合条件的免征契税;养老家政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依法依规申请减免。

三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养老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50%的失业保险费。

建标准、强诚信、护权益,保障服务质量和安全。

一是研究制定养老家政服务行业标准。适应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融合发展趋势和标准化需求,研究制定养老家政服务行业标准,引领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带动养老家政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化转型升级。加强养老家政服务领域优质标准的实施推广,促进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行业标准互通、互用。探索研制养老服务与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的福建地方标准。

二是加强养老与家政服务诚信建设。推动建立养老与家政企业“一企一证一码”和服务人员“一人一卡一码”的信用赋能机制,逐步试行从业人员持证上门服务。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身份验证、上岗培训和服务回访等管理,及时通报被投诉多、被举报多的黑名单企业和个人,推动企业提高管理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

三是维护养老与家政服务合法权益。推广使用政府部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养老服务合同》范本,引导养老家政企业、从业人员、消费者三方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规范各方权利义务,详细列明服务项目、服务能力和水平、收费标准、各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为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强化养老家政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益保护,完善服务纠纷调解和法律援助机制。

(作者单位:闽江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本文系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银发经济发展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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