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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获批

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谢高峰

本报讯 (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谢高峰)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凤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年)》,其将成为凤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根据批复,凤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总面积11.4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面积0.69平方公里。规划要求严格保护古寺古刹、木兰陂古代水利文化等人文景观资源以及区内泉瀑、奇岩、田园等自然景观资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同时,严格控制风景区内的建设活动,确保所有建设项目都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维护自然环境和景观的风貌。对于涉及用地用林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报批。

规划还提出完善风景区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的要求,确保景区管理依法依规进行,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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