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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发布

设“闽江学者”“闽江教学名师”

记者 蒋丰蔓

本报讯 (记者 蒋丰蔓) 日前,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省级人才计划框架设置要求,省教育厅会同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研究制定“闽江教育领军人才”计划,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和教育强省建设,加强新时代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办法》包括总则、闽江学者遴选要求、闽江教学名师遴选要求、遴选程序、支持方式、管理评价、附则等7个部分。

闽江教育领军人才设置“闽江学者”和“闽江教学名师”。其中,闽江学者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实施,分为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和讲座教授3类,实行合约管理。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面向省内在职在岗教师开展遴选,讲座教授面向海外和省外高层次人才。每年遴选特聘教授不多于30人,青年学者不多于50人,讲座教授不限名额。闽江学者遴选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围绕省“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或急需紧缺领域。

闽江教学名师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实施,每年遴选不多于30名,思政领域人选单列。遴选和支持由省教育厅统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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