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大不怕河宽,理足不怕大官。”“大家团结力量大,天上下刀也不怕。”“大家一条心,黄土变成金。”普通话里,“大官”通常指的是职位高的官员;“大家”常用作人称代词,表示众人。而“官家”在闽南地区有这样的民歌俗语:“敬奉家倌有感应,出有贤孙会做官。”“新妇孝大家,愈过愈发家。”这里的“家官”是指家里的大官吗?“孝大家”又是指孝顺众人吗?显然不是。在闽地或周边地区,公婆一般合称为“官家”,媳妇称公公为“大官”或“大倌”,称婆婆为“大家”。那么,为何在闽方言中以“官家”来指称“公婆”呢?
我们先说词素“大”的尊敬之义。在《闽南方言大词典》中“大”有以下几个义项:1.大小的大,与“细”相对;2.多;3.程度深或强烈;4.排行第一;5.长大。“大”的本意应该是指在体积、面积、数量等方面较杰出,与“小”相反,由此引申出品德高尚、知识渊博等意义。并且,在西汉时期已有“大”表示排行第一的用法,后又表示对人的敬称,清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泰部》称:“凡大人、大夫、太子、太君皆尊词。”结合“大官”“大家”在闽南方言中的意义,“大”作为两者的共同词素表达了说话者对公婆的尊敬。
此外,亲属称谓词并不是在同一时间地点里由同一个语言集团所创造的,且书面的记录需要时间的沉淀,这就使“大官”“大家”在普通话中仍有各种指称,而因古代政权的更迭,闽南方言又不可避免受到官话的影响。在多种因素的交织下,“大官”“大家”在闽南方言中便保留着不同的义类,其中义素的保留与联系是两者在闽南方言可指称公婆的主要缘由。
首先,要看看官话中“公”“官”的语义。《说文解字》:“公,平分也。”“公”的本义为公正,《诗经·豳风·七月》:“言私其豵,献豜于公。”后来“公”便假为爵位名及官名,又引申为对普通男子的尊称,尤其是对老年男子的称呼,最后又由社会称谓变为亲属称谓,成为对亲属尊长的称呼。而“公公”一词就据此变成了对丈夫父亲的专称。
而“官”在古代除了表示“官职”“官吏”之外,亦可用作对君主、尊长的敬称。“官”称君主时,可与“家”连用,以“官家”为称,以后便引申为对“公公”的称呼。宋王懋《野客丛书》记载:“妇人称翁姑为官家。”《南唐书·李家明传》注:“江浙谓舅为官,姑为家。”“翁”与“舅”皆可称“公公”。
“大官”在官话中可指官署名“紫薇郎”,即唐代中书舍人的别称,亦可指“太官”,是一种在战国、秦代至三国皆置的官职。除了指具体的官职外,还可指“古代职位显要的高级官员”。《汉语大词典》中也记录了“大官”的两个义位,一为“职位高的官”,《汉书·万石卫直周张传》:“子孙咸至大官。”在汉代时,“大官”一词便带有官阶高的义位;一为“古时对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子的尊称”,如在《水浒传》中多有“某大官”的说法。
其次,来看闽南方言中“公”“官”的语义。今闽南方言中的“大官”之义离不开古时的“官”义。溯源“公”“官”两词义项,或因两词皆有“丈夫的父亲”这一义项,包含了“+男性”“+地位高”等义素,有尊重之义,为敬称,在闽南方言中便将两者对应指代。
再次,我们关注到“姑”“家”的语义演变。同样,“大家”在历史上各种指称义素的保留,亦与闽南方言唤婆婆为“大家”有关。“大家”可表示女性的尊称,《后汉书》:“班昭,博学高才,有节行,兄固著《汉书》……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此处尊称班昭为“大家”;妇人的美称,《后汉书·虞美人传》谓“以良家子年十三选入掖庭,称虞大家”;皇帝的别称,白居易《上阳白发人》谓“今日宫中年最老,大家遥赐尚书号”;未出阁的女子及新妇。清代梁松年认为,清俗称未出阁的女子为姑,姑字当作家。前三者的义项均包含“+尊敬”“+爱戴”“+美好”等义素,这些义素保留在“大家”当中,于是以“大家”来称呼婆婆,便也表达了说话者对女性长辈的尊重。另外,以“家”称呼未出阁的女子及其新妇,又与女子成为婆婆前的经历相契合。
值得一提的是,古代用“姑”来表示婆婆,“家”和“姑”在音义上皆有渊源。《尔雅》在“释亲”篇中提到“姑”的两种含义:一称“父之姊妹为姑”,一为“妇称夫之父为舅,称夫之母为姑”。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姑,夫母也。”这说明“姑”在东汉以前具有指称“夫母”的功能。《曹世叔妻传》:“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钱大昕对“曹大家”的“家”的字音进行了解释:“此家字相传读如姑,考古书家室之家亦读为姑。《诗》‘宜尔室家,乐尔妻孥’,《左氏传》‘侄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以家协姑,逋今人皆转为古牙切,独此大家字尚存古音。”惠栋曰:“今人读大家为大姑,角里先生为禄里,此古音之仅存者。”可见“家”古音为“姑”,两者之间的古音联系是“家”承担“姑”义的重要前提,正是有这样的语音渊源,两者的意义往往混用。
最后说说“大家”作为六朝古称在闽南方言中的遗留。“大家”指婆婆之称早见于《太平广记·陈义郎》:“大家见之,即不忘息(媳)妇。”此外,南朝梁沈约《宋书·孙棘传》:“且大家临亡,以小郎属君,竟未娶妻,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儿,死复何恨。”此处的“大家”指孙棘之母,即孙棘妻子的婆婆。《晋书·列女传·孟昶妻周氏》:“君父母在堂,欲建非常之谋,岂妇人所建!事之不成,当于奚宫中奉养大家,义无妇志也。”唐·赵璘《因话录》卷三:“大家昨夜不安适,使人往候。”《宋书·范晔传》晔妻骂晔曰:“君不为百岁阿家。”又谓晔母曰:“罪人,阿家莫念。”以上“大家”均归为妇人尊舅姑之称,可看出六朝时,“大家”即具备“婆婆”之义,到了唐代,“姑”作为丈夫母亲的称谓逐渐被婆婆所代替,“大家”在古代就有指称婆婆的用法。
“大官”“大家”在闽方言中属于同形异义词,蔡国妹认为同词异义是“方言词语字面形式与普通话相同,但表示的意义不相同或不完全相同”的现象。“大官”在闽南方言中既指“职位高的官员”,又可作为丈夫父亲的背称。“大官”在闽南方言中的同形异义是不同时期产生的义项在方言中的遗留。“大家”在闽南方言中可指著名专家、人口多的家庭、所有的人,又可指婆婆。若用白读即说话音来念“大家”,则指称婆婆;若用文读即读书音,“大家”便表示其他的意义。所以,“大家”的同形异义现象是方言中的文白异读组合形式的不同而产生的意义差别所造成的。
福建莆田、泉州、漳州、龙岩等地皆有称公婆为“大官”“大家”的现象,体现出其在闽南方言区称谓的普遍性。此外,“官”“家”也与不同的语素搭配成多种组合形式存在于闽地其他地区,如永泰称公公为“老官”“台官”“爹官”“官郎”,平潭、福清也有“阿官”“官爹”的称法。光泽称婆婆为“家娘”“台家”,连江称为“底家”。有趣的是,长汀称公公为“家官”,沙县称婆婆为“官奶”,这说明“官”“家”语义指称在亲属称谓中比较灵活,且“官”“家”作为语素参构的词语指称公婆的现象在闽语中普遍存在。
闽南方言记录着中华民族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化,“大官”“大家”作为闽南方言的亲属称谓语,通过对它们的历时性关注可探究其背后的社会事实与文化现象,它们的使用体现了闽南方言的存古特征,保留了闽南方言区的乡土风俗,但随着共同语对闽南亲属称谓语影响的日益加深,闽南地区许多新生一代已经并不了解乡土称谓用法……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