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扎根新闻事业38年的优秀通讯员陈天长——

“我与福建日报是一家人”

□本报记者 徐士媛

扫二维码看视频

水土流失治理现场、企业生产车间、乡村振兴前沿……在长汀的新闻一线,常常能见到一位身形清瘦但精神矍铄的老者,他时而侧耳倾听,时而认真观察,时而安静思考。

他是和福建日报同龄的老通讯员——陈天长。自1986年成为福建日报通讯员后,陈天长已陪伴福建日报走过38个年头。今年75岁的他仍笔耕不辍,记录着脚下这片土地上的人和事。

三十八年 坚持投身新闻一线

即使已经过去38年,但陈天长依旧清楚地记得正式成为福建日报通讯员的那一天,那是1986年9月1日。

从福建师范大学政教系省委宣传干部专修班毕业后,1986年9月1日,陈天长正式到长汀县委报道组从事新闻宣传工作,这也是他和福建日报结下不解之缘的开始。

陈天长从小便喜爱阅读和写作,新闻宣传是他梦寐以求的事业方向。成为福建日报通讯员,陈天长欣喜之余,深感重任在肩。

“通讯员的工作应‘吃透两头’,一要理解上层,二要熟悉基层。”陈天长说,理解上层即是要掌握党中央和省委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将党和国家的工作方向作为新闻报道的基本指向。熟悉基层则是要善于发现当地的特点亮点。“吃透两头”的核心在于做好连接“上层”与“基层”之间的桥梁,写出既能反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又能展现人民群众火热实践的新闻报道。

践行“吃透两头”的新闻工作理念,陈天长沉下心、弯下腰、俯下身,不停奔走于新闻一线。在38年的职业生涯中,他对1996年长汀“8·8”抗洪救灾报道记忆最深。

“8·8”洪灾,长汀被洪水围困,房屋大片倾塌。情况危急之时,陈天长义无反顾地踏进山洪肆虐的乡镇,只为获得最新的一手资料,反映最真的急难愁盼。

从受灾情况到抢险进展,从生产自救到重建家园……陈天长常常白天深入一线采访,回来赶稿到深夜,虽然辛苦,但每当看到报道刊登在福建日报,便觉得努力没有白费。他说:“当时有七八条稿件刊登在福建日报头版头条,很不容易。领导认为我们的报道及时准确,群众看到后也认为报道实事求是。”

2009年,陈天长到了退休年龄,但长汀的新闻宣传工作离不开他,他也离不开新闻宣传工作。身为老新闻人,陈天长见过山穷水枯、满目疮痍的长汀,也见过山清水秀、人民幸福的长汀,他很自豪能够以手中的笔展现家乡的“蝶变”。

20世纪80年代,长汀开始治理水土流失,在几代人的接续奋斗下,实现从全国水土流失重灾区到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历史性跨越。在这几十年间,陈天长是亲历者,亦是报道者。

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长汀涌现出多位典型人物,陈天长几乎为每一位典型人物都写过报道,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经验成就如数家珍。时至今日,陈天长仍然关注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最新情况。“当好党的喉舌,为群众鼓与呼,积极展现长汀的变化与成就,这是我的新闻初心。”

七十五年 同向同行共同成长

陈天长与福建日报的缘分或许应该从更早说起。

福建日报创刊于1949年,陈天长也出生于1949年,与福建日报是“同龄人”。从小学起,陈天长就喜欢看福建日报。“我打心底里对福建日报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他说。

和福建日报有关的“第一次”,陈天长记忆犹新。

当第一次以通讯员的身份到福建日报社时,陈天长形容自己“战战兢兢”,他说:“报社大楼就好像是高山一样,高不可攀,当时我连讲话都不敢大声。”

报社的认可是陈天长始终保持高昂工作状态的动力。

1986年9月,在成为福建日报通讯员的当月,陈天长就在福建日报上发表了第一篇稿件,这是一篇展现长汀中华织布厂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火热生产的报道。陈天长说:“稿件篇幅虽然不长,但能见报说明我们的工作得到报社的认可。”

发稿高峰期,陈天长一年在福建日报登稿147篇。当时福建日报总共只有4个版,通讯员上稿不易,一年发表147篇报道,陈天长将其视为自己工作生涯的光辉事迹。

1992年,福建日报开始每年评选“十佳通讯员”,1992年到1994年,陈天长连续3年获评福建日报“十佳通讯员”,且名列第一。“十佳通讯员”“优秀通讯员”的证书整整齐齐地收藏在他办公室里,摞成厚厚一叠。

从战战兢兢的新人到独当一面的优秀通讯员,陈天长说,自己的成长离不开福建日报的关心和支持。

到报社送稿时,陈天长一有机会就向报社的编辑记者请教,编辑记者也总是毫不吝啬地传授经验,常常当面为通讯员改稿。“如果没有报社领导、编辑记者的支持,我也不可能在新闻工作上取得好成绩。”他说。

报纸与报人本就休戚相关、命运与共。“通讯员和报社是一家人”,身为福建日报通讯员,陈天长与福建日报共同成长,对福建日报的情感始终如一。

福建日报已经走过了不平凡的75年,未来还将继续稳步向前。陈天长希望自己可以继续发挥余热,为福建日报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