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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破有立 突出重点

——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系列谈之二

□本报评论员

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

省委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有破有立,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各方面创新;同时也要牵住“牛鼻子”,以重点带动全局,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改革开放以来,从农村改革到“松绑放权”,从林改到医改,从自由贸易区探索到海丝核心区建设等,一项项敢为人先的举措,既有“破”也有“立”,在守正创新中解决了当时突出的难题,赢得了一个个来之不易的成就,汇聚成了当代福建发展最显著的特征、最壮丽的气象。

“立”是发展的基础,“破”是变革的前提,二者相辅相成。坚持稳中求进、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改革才能稳妥推进。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始终把握“破”与“立”的辩证法,在基层一线解决问题。三进下党访贫问苦、现场办公,协调解决下党村公路和水电建设、下屏峰村灾后重建等问题,造福当地群众;六年七下晋江,摸实情、谋发展,总结提出“晋江经验”,推动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探索性事业,不少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躲不开、绕不过。时与势要求我们把握好“破”和“立”的辩证关系,大胆探索、敢为人先、守正创新,寻求有效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要迎着焦点上、盯着难点攻,拿出一批实打实的改革创新举措。迎着焦点上,改革举措才会获得广泛支持;盯着难点攻,才能切实破解体制机制障碍。要坚持把解决重大体制机制性问题放在突出位置,从体制机制、建章立制入手,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难题有大小,事情分缓急。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后,多种风险挑战叠加,必须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协调,实现全面而有重点的改革。省委《决定》要求,要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上求突破、在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在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改革上求突破、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上求突破、在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上求突破、在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上求突破。在这些关键处和突破口着力,就牵住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牛鼻子”,能够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促进各方面改革协同发力。

抓住具有“牵一发动全身”效应的攻坚性改革,有助于在整体推进中实现重点突破,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整体跃升。厦门特区成立之初,发展航空业是打开开放之门的金钥匙。习近平同志在厦门工作期间,分管体制机制改革,亲自参与了厦航的组建和初创阶段,亲自推动利用外国贷款修建厦门机场。到福州工作后,经过调研,习近平同志决定把改变干部作风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提出“一栋楼”办公,少讲空话、狠抓落实在福州蔚然成风。

“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苏轼《思治论》中的这句话,表达新时代改革者的心声——“向最难之处攻坚,追求最远大的目标”。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会提出的各项部署,有破有立、重点突破,既善于积势蓄势谋势,又善于识变应变求变,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施工图”高质量转化为“实景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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