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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子义利之说

□刘昆庸

朱熹在《白鹿洞书院学规》中引用“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句,被称为“处事之要”,视为儒家修身学问中待人处事的总纲领、大原则。这句话出自《汉书·董仲舒传》,自朱子引入书院学规,天下书院多有以“正谊”冠名者,其文化内涵与由此积淀而成的传统自觉,值得我们深思。

“正谊”的“谊”,是“道义”“正义”之“义”的本字。“义”字则是“仪”字的本字。汉以后习惯将“谊”传写为现在的“义”字,所以《说文》说“谊”和“义”是古今字。要正确理解“道义”“正义”这一组合词中的“义”的内涵,须回到“谊”字上来考察。

“谊”是会意字,“言”“宜”为“谊”,表示适宜的言行。以言行的适宜,表示人应遵循的道理、规范,即名“谊”。在后代虽借用了“义”的字形,但意义没有改变。

朱熹所引的话是互文的关系,上句“正其义”,下句“明其道”,“道”和“义”意思相通,合称“道义”。道义不是空谈,首先表现为正确、合宜的言行。要达到怎样的标准才算正确、合宜?在传统文化的共识中,是以天道为标准。言行要如何符合天道?要能够达成人与人的和谐,与天地自然的和谐,就符合天道,就是适宜。

朱熹重视人类社会秩序中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的五伦,其中特别提到了“君臣有义”,此处的“义”是强调君臣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以共同的道义信念为基础。所以“义”的内涵,近指君臣关系,引申而言,则指天地之间的公道、正理。正谊(义)就是正确的道理,因为天道是天地之间公开的关系、普遍的真理,所以也称“公义”“公道”,“公”与“正”在这一情境中语义相通。说“公”,是相对于“私”而言,天道昭昭,大公无私,但是私心会阻碍我们看到公义的存在。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句话是说:为人处世,只需要关心是否符合道义,不必担心对自己有没有利益。这里的“义”和“道”是指公义和公道,“功”和“利”是指小功、私利。为了方便理解这句话,只要在关键处各添加一个字就能明白:“正其(公)义,不谋其(私)利;明其(大)道,不计其(小)功。”“大”和“公”,“私”和“小”,互文见义。所以传统文化思想中不是不讲功利,而是要追求大道、公益,让所有人都得利。

要过好人生,必须“正其义”“明其道”。学会从天道公义的立场关怀人群、社会,着眼于整体的人生,而不必只操心自己当下的利益。因为当我们为共同体的他人谋利益的时候,自己的利益也在其中。这就是《大学》中说“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的道理。循天道公义行事,才是对人群、社会,也是对人群、社会中的自己真正的利益。在这里,义和利,并非如常人所理解的对立关系,恰恰相反,正义是最高层次的利益。

在传统文化观念中,“天”是万物的源头和共同体,其运作自有其不偏不倚的平衡法则。天不是有人格和欲望的神明,不偏爱某个人,也不对某件事有所期待,所以说“天道无亲”;作为整体而常与人互动,所以“常与善人”,言行合于天道的人是善人,顺应天道自然得到良性的回应,此即“天道好还”。以恶对待他人者,终将落入恶和苦。以善对待他人,必定会收获善和乐。

所以“正其义不谋其利”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从外在强加给我们的教条,而是天道之自然。只要我们的动机是利众,用心本乎良知,做事不只是为一己之私而投机取巧、中饱私囊、损人利己,那么“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最好的安排,是因为来自最好的动机和用心。因为当初是秉承良善的用心,事情在一开始就步入了正轨,初心不改,贯彻到底,就是最好的安排。最好的用心即是“正其义,明其道”,就是心存公道,自利利他。所以孔夫子说考察一个人、一件事,最重要的是“察其所安”。安即安心,意思是说,判断一个人的善恶、一件事的好坏,最要紧的是考察其人其事的动机、最初的发心。所以有道的人,看到的不是眼前暂时的私利,而是千秋万世的道义和德业。

近代政治家于右任曾说:“计利当计天下利,求名应求万世名。”人活在特定时空中,一个人的存在,只是很有限的时空。将个人的空间拓展为天下,一生的时间延长为万世,我们就活出了永恒无限的生命。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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