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琳) 9月2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周祖翼主持召开十一届省委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省长、省委深改委副主任赵龙出席。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精神,研究《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若干措施》;听取省发改委、厦门市有关情况汇报,研究推动厦门综合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听取省自然资源厅和泉州市、福州福清市有关情况汇报,研究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有关工作;听取有关专项工作小组改革推进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全力抓好改革任务的组织实施。要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改革的精神、改革的思维、改革的方法贯穿各项工作之中;强化主动作为、创新作为,统筹推进我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把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强化责任担当、使命担当,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发出来的巨大热情,转化为担当实干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做好当前工作的实际成效,凝心聚力推动党中央改革部署在福建落地落实。要深化思想认识,全省党委改革系统要学深一层,充分发挥带动作用,进一步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对标对表,积极创造条件,推动试点破题,尽快取得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突破性改革成果;立足省情实际,持续深化林改、医改等具有福建特点的改革成果,推动福建发展机制更活、结构更优、动力更强、质量更高。要突出改革实效,聚焦重点改革任务,把准改革的战略重点和优先方向,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细化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合理安排改革举措的先后顺序、节奏时机,优化改革推进落实机制,推动标志性改革举措加快落地,以实绩实效和人民满意度检验改革。(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
会议要求,要继续抢抓中央赋予的重大机遇,深入试、大胆闯、自主改,以综合改革试点引领全面深化改革,更好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要突出示范引领,发挥特区独特优势,推动试点典型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复制推广,为完善国家层面制度政策作出积极贡献。要坚持整体推进,统筹抓好厦门综合改革试点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助力两岸融合发展。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组织策划,把试点过程中涌现出的改革经验宣传到位,培树更多改革品牌,放大试点整体效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把低效用地再开发作为破解要素制约、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抓手,以系统观念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试点工作,打造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新路径。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各项规划管控要求。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要求,强化法治观念,规范盘活利用程序,坚持公众参与、成果共享。要创新政策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试点落地见效。用足用好试点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打造各具特色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新模式。要强化示范引领,推动全省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坚持把盘活的空间资源更多用于民生所需所盼和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更好保障产业项目落地和转型升级。
会议对我省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闽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具体要求。
省委深改委委员出席会议,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