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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带病开车不能只靠自觉

□许君强

近年来,因“病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它产生的后果不亚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其所暴露出的交通安全隐患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


所谓“病驾”,是指患有影响驾驶能力的疾病或身体状况不佳时仍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也称带病开车。对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比如,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不得驾驶机动车;有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既然如此,为什么“病驾”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这是因为,虽然“病驾”违法,但并不像酒驾那样有严格的处罚措施。除违法成本低外,难以发现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对于酒驾,交管部门通过呼气测试等便可知晓;而对于“病驾”,只要驾驶人不说,一般很难发现。再者,同一疾病所致症状也千差万别,导致驾驶员和执法人员都极难把握。

其实,在信息时代,交管部门、客货运企业与体检、医疗等机构不妨实行数据共享,对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当事人或服用影响驾驶药物的相关人员,采取预警措施。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如果患有不适宜驾驶的疾病或者正在服用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相关药物,不妨选择其他安全的出行方式,把安全留给自己,也留给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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