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迎来75周年华诞。75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探索出一条符合国情、适应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时代新征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
道路决定命运,旗帜锚定方向。75年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基因融入检察人的血脉。福州市检察机关怀着特殊感情、带着特殊责任,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自觉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
服务保障福州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服务保障强省会战略20个项目、“检察护企”专项助力“四大经济”、两级院领导挂钩200家企业等举措,成效得到省委领导和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办案团队获评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办理全国首例侵犯微信小程序著作权案、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聚焦共建“一带一路”,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中印尼“两国双园”元洪园区设立检察联络点,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例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办案部门被最高检确定为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联系点。作为台海最前沿的检察机关,落实好“一室多员”机制,依法解决台胞台企司法需求。定期开展“送法进台企”活动,做好台湾青年来榕就业权益保障,开展闽台司法社工协作120余次。深化“检察监督+台胞参与+社会共管”涉台文物保护模式,加强“广东会馆”等文物修缮,凝聚两岸情感,守护两岸文脉。
维护省会安全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是检察机关重大责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认真履行集中审查起诉全省涉国家安全犯罪职责,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闽剑”办案组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优秀办案团队。深入剖析危害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犯罪新动向,及时提出预警建议或决策参考。与福州军事检察院开展涉军公益诉讼办案协作,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网络诈骗、金融涉众等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力求“一案之问”推动“一方之治”,助推市域社会治理。
强化古厝司法保护。以珍爱之心、尊崇之心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部署一项“福州古厝”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设立一支集中审查起诉全市涉古厝文物案件办案团队、搭建一类重点文保单位检察联络点、发布一组检察护厝宣传作品,打造“福州古厝春风起”检察工作品牌,办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案件135件,其中获评全国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全国公益诉讼好案件、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最高检集中展示案例。在福州烟台山历史风貌区古建筑“华庐”楼建成“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法治教育基地,促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监督办案增进民生福祉。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功能,坚持应救尽救、上下联动,今年已向160多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20多万元,救助人数、金额居全省首位。未成年人事关祖国未来和千千万万家庭幸福,坚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一个都不能少”,在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以来,帮助1200多名少年回归校园或顺利就业,“闽都未检”办案团队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闽江河口湿地设立公益检察保护实践基地,创新“生态修复+海洋碳汇”模式,办理全国首例适用海洋碳汇修复生态刑事案件。强化“河湖长+检察长”江河湖海跨域联动履职,治理盗采海砂专项报告获省委领导关注并促成全市开展专项打击治理行动。围绕轻微刑事案件数量与轻刑率显著上升新形势,会同公安、法院构建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机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约67%,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坚持“让群众少跑腿”,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探索实施简易听证,矛盾纠纷当场化解率超70%。主动开展现场办案、公开听证、普法宣讲等下乡入村,实现司法便民。
以数字赋能促进履职增效。发挥数字中国建设思想源头和实践起点优势,重视数字变革的动力引擎作用,大力推进“数字检察”,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7个,促进法律监督更精准、覆盖面更广。2个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竞赛中分别获得二、三等奖(全省共3个)。今年以来,会同杭州市检察院签订跨域协作协议,实现数字模型共建共用共享,并配套健全数字检察例会、专项监督台账、数据治理支撑、模型成效评价四项制度机制,推动检察干警转变监督理念、提升履职能力。闽侯县检察院在全国首创现代化智能接访模式,研发12309智检接访系统,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鼓楼区检察院创新研发“未成年人保护‘110’平台暨‘春蕾卫士’系统”等数字检察应用成果,亮相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创新研发社会危险性智能量化评估系统,推动提升评估工作科学性、客观性、高效性,被最高检确定为全省唯一基层试点单位。
以精品亮点推动示范引领。践行排头兵精神,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创先争优。今年上半年,监督立撤案1100多件,同比增长262%,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700多件、600多件,同比分别增长15%、11%,在可统计的26项竞争性指标中,14项居全省前三、8项居全省首位。“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重视培育典型案例,3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8个案例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其中监督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为当事人追回146万元执行款,获评全国指导性案例。首创全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入选2023全国法治获得感典型案例、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督促监护令”机制以“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提法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传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
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不断丰富拓展党组“第一议题”、新时代检察干警论坛、青年干警读书会、“榕检好青年”研学等平台载体,确保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构建“党建引领·业务共进”机制,与党政部门、银行、企业、学校、村居等32个单位党组织联盟共建,开展政治理论联学、实践活动联办、党员队伍联建、业务工作联动、作风纪律联抓,获评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以扶育英才为动力。开展为期五年的队伍“素能培优”工程,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开展“德艺传承·扶育英才”检察干警传帮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常态化举办革命传统教育、优秀公诉人、“四大检察”等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比武竞赛,研发《毒品案件证据审查》等课程35门,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等高校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深化检校理论实务交流,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教学实践示范基地和全国检察官阅读“组织工作先进奖”。全市检察队伍共获国家级表彰75人次,11人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人才,涌现出全国集体和个人一等功、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国优秀公诉人等一批先进典型。
以清正廉洁为保障。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定期会商、情况通报、日常联系、联合执纪”等七项协作机制,实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构建“案件评查+检务督察”办案质量管控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若干意见、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抓实制度执行问效,压茬推进闭环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周丕驱 罗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