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系好青少年成长“法治扣子”

——福州中院探索青少年普法新路径

青少年法治教育意义重大,任重道远。近年来,福州中院始终坚持把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审判工作、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抓深抓细抓实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作为未成年人审判和法治教育专门部门,福州中院少年庭先后获评“福建省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探索法治教育新模式。选优配强少年法官普法队伍,紧扣青少年普法热点,挖掘青少年普法需求,在普法队伍建设和普法内容上下功夫。探索创新“线上+线下”“订单+菜单”立体化法治宣传模式,充分利用法院司法审判的优势,用真实、典型的案例作为“活教材”,重点开展民法典宣传、网络安全、预防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等主题普法活动,拧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链条。2023年以来,福州中院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上千名学生接受法治教育课,2名法官被福州市教育局评为法院系统优秀法治副校长。

“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福州中院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福师大附中、附小师生走进法院,通过“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形式,引导青少年体验式、沉浸式参与普法教育过程,变“被动普法”为“主动学法”。同时,主动“走出去”,通过走进校园、网络直播课等形式,将“法治第一课”送入福州市格致中学、金山中学、江南水都中学等校园,让法治课堂动起来,缩短法院与青少年学法的距离,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助推法治校园建设。积极践行法治教育,不仅仅是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更重要的是与学校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参与到学校的法治建设中去。福州市第四十三中学是福建省第一所公办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福州中院作为福州市专门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同强化对专门学校学生开展矫治转化为主的专门教育。法官还走进校园,围绕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向老师们讲授学校和老师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引发的法律风险,推进学校依法治校。

(林菁菁 闵丹丹)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