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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空抛物的严重后果

□杨楠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立即执行。2023年6月,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省长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从高空抛下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抛砖男子此前还曾在高楼向外投掷2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砸到另外2人。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被害人家属丧葬费等4万余元。


尽管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列为独立罪名,为依法严惩高空抛物犯罪织密了刑事法网,但由于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者被处以死刑的案例较少,仍有不少效仿者对任性高空抛物不以为意。因此,用包括死刑在内的刑罚遏制高空抛物,也就成了守护公共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

高空抛物结果难以预测,有时可能产生灾难性后果。此次“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的被告人被核准死刑并立即执行,再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所有的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随意高空抛物。应当养成文明习惯,将垃圾分类收集,拿到投放点安放。相关部门也要做好防范措施,通过安装高空抛物智能监控等织密保护网络,捍卫每个人的“头顶安全”,保护无辜者免遭天降横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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