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审判职能,持续深化“品质榕法”提升工程、“正气榕法”提升工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奋勇争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贡献法院力量。
深学细悟,夯实信仰之基。福州中院抓实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深挖理论和实践“富矿”,建成特色鲜明又极具感染力的研学实践基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引导福州中院全体干警怀着特殊感情、带着特殊责任,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点亮全市法院信仰之基。
守正创新,赋能高效发展。福州中院与华东政法大学、拓维印尼投资服务中心共建“印度尼西亚法律查明研究中心”,建立域外法精准、集约查明机制。深化诉讼、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助力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合作项目发展,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为发展大局赋能增效之余,促进法学研究、学术交流、实习实践深度融合,推动司法审判实践和法学理论教育共上新台阶,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输送新人才。
接受监督,凝聚奋进伟力。福州中院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汇聚合力,广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不断增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在法官履职评议回头看工作中,福州中院充分听取律协、律师代表意见,开展“加强卷宗信息化建设并提高辩护人查询便利化”调研,推动化解司法疑难诉求。刑事审判工作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凝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伟力。(黄菁菁 闵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