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治理的实现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近年来,党和国家将乡村治理作为“三农”重点工作予以统筹推进,乡村治理环境日益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但是随着我国乡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乡村治理面临治理主体弱化、治理内容复杂化、治理手段行政化等问题。破解乡村治理问题,不断夯实党执政的基础,推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需要予以重点关注的问题。
“千万工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决策,有效探索了一条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的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科学路径,实现了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学深悟透“千万工程”经验蕴含的治理理念与方法,将其与福建省具体实际相结合,对于构建有福建特色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推进福建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价值。
一、坚持基层党建引领,拓展乡村治理自治资源
深入学习并运用“千万工程”的经验,需要发挥党建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性作用,推进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深入融合,最大限度地把党建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首先,通过党建为乡村自治力量引航。通过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完善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基层组织工作中实施“先锋工程”和“堡垒指数”管理,保障乡村自治力量方向性与整体性效果,不断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其次,通过党建为乡村自治力量赋权。通过调动乡村自治力量参与到资源整合与配置的过程之中,赋予乡村居民、乡村自治组织等治理主体治理权力,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为基础、各类村级组织互动合作的乡村治理机制,促进政府治理与农村社会自我调节、村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再次,通过党建为乡村自治力量增能。在公共资源的整合与配置过程中,基层党组织的角色要由资源主导者转变为供需对接者,通过培育政治资源、组织资源和引导社会力量的成熟发展,促进基层治理资源的优化配置与统筹整合,解决碎片化的治理资源效率低的问题。
二、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
乡村治理主体包括党委、政府、社会、农民等,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必须强化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首先,重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注重引导农民参与环境整治,积极融入乡村的规划、建设与治理,让农民成为乡村规划、建设、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打造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共同建设的格局。其次,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给予农民充分的自治空间,让农民参与乡村组织与决策过程,提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水平,将中国共产党对“三农”的美好构想转化为广大农民群众追求美好乡村生活的自觉行动。如实施垃圾回收的“积分超市”制度,推动了农民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激活了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体意识,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奠定了群众基础。再次,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所需的知识、技能与素养,从而培养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鼓励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使农民主体意识由“让我参与”向“我要参与”转化。
三、注重数字技术运用,强化乡村治理智能支撑
数智时代,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遍及全民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治理智能化,就成为当前乡村振兴中不可忽视的重大课题。首先,以数字技术增强乡村治理的精准性与有效性。借助新技术、新工具和新手段为乡村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服务和技术支持,如通过PC端、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多个端口使用河长制信息系统,以全覆盖河长制信息化实现河流治理智能化,保障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数字化治理能力。其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强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乡村数字平台实现对乡村各类数据快速、高效的分析,挖掘数据背后隐藏的内在联系,为乡村治理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从而提升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再次,提升乡村数字化治理效能。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激发农民主体活力,强化刚性保障,增强柔性约束,通过健全数字治理体制机制,让“智治”更好地与乡村“三治”相融合,更好释放自治、法治、德治的最大效能。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善乡村精神风貌
乡村振兴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统一体,需要把培育农村公共文化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首先,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着眼于农民对美好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多渠道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培育福建文明品牌,建成一批家风家训馆、村史馆、农民书屋等,补齐乡村现代化生活的短板,全面提升乡村文化资源、文化服务、文化成果供给水平,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其次,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先进典型,注重用典型人物与典型事例引导广大群众,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实,传承和培育乡村文化风尚,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营造崇德尚善、和睦相亲、和谐友爱的乡村社会风尚。
[作者为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副研究员,本文为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机制构建创新研究”(编号:FJ2021MJDZ02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