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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实现信息共享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更高效

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7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地区,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覆盖有关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

通知明确,加强医疗救助信息共享管理,各地各级医保、民政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数据共享需求,并以签订协议等形式明确数据共享清单。通知还规范了医疗救助待遇享受时限,明确动态调增或调出医疗救助对象均从身份调整之日次月起享受或停止医疗救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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