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第07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让“逃税主播”无路可逃

□潘铎印

四川、辽宁、浙江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公布3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3名网络主播分别被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各为1431万元、1348万元和247万元。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网络直播并非法外之地。对各种偷逃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

直播带货需合规纳税,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平台企业要认真依法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主播的身份信息和涉税信息,提示主播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和税收营商环境。完善对网络直播行业税收协同共治的有关立法,填补制度漏洞,打破数据壁垒,织密监管网络,切实维护税法权威,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更是公众人物应尽的社会职责。网络直播从业人员作为公众人物,要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严守法律、合规经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自觉履行诚信纳税义务。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