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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创作”短视频亟待规范

杨玉龙

从“×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的“切条”或“cut”,到“林黛玉倒拔垂杨柳”“林黛玉大战孙悟空”等对热门剧集片段的创意改编……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进步和短视频平台兴起,以影视剧为素材的“二次创作”短视频内容为大众带来丰富多样的视觉体验,也在法律上陷入了独创性与侵权的争议。


“二次创作”是新创意与老作品的碰撞与融合,为原作品带来新的解读视角。但“剪刀手”未经授权的“二次创作”可能侵害了原创作者的权益。虽然当前法律对“二次创作”具体形式和内容缺乏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但已有部分法院对“二次创作”短视频的侵权案件作出判决,具有警示意义。

互联网空间中的版权治理并非零和博弈。对“二次创作”短视频行为既要管,又不能管死。影视剧版权方和短视频平台若能从利益平衡和产业发展的角度寻求合作,不仅能有效遏制侵权行为,还有助于厚植创新土壤,培育产业繁荣沃土。未来可探索集体管理模式、开放许可模式、平台一揽子许可模式等,为“二次创作”短视频涉嫌侵权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形成合作共治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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