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曦(女)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任命邓世钦、陈晨燕(女)、张婷婷(女)、吴俊敏、任珺(女)、叶树平、陈英(女)、李达显、林丽雨(女)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