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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

记者 刘必然

本报讯 (记者 刘必然)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王金福到会介绍我省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情况,省直有关部门作了工作汇报。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保护湿地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执法检查各环节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生态安全,不断深化生态省建设、打造美丽福建。要围绕检查重点,紧扣法律条文规定,重点检查保护职责落实、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湿地修复制度落实、湿地保护执法司法等情况,解决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要加强组织实施,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定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大兴调查研究,强化普法宣传,凝聚监督合力,确保执法检查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推动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

据了解,执法检查组将赴福州、泉州、龙岩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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