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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获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

记者 林智岚

本报讯 (记者 林智岚)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同意13个地方政府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福州市成功入选。

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是指经市场监管总局认定,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近年来,福州市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发展优势,全面构建“以数字应用为基础,以数字平台为支撑,以数字治理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新模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推行网络餐饮“e治理”、气瓶充装AI智管等,出台《福州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化、标准化的创新实践成果。

据悉,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促发展作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在全省扩大示范区创建试点覆盖面,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一批有潜力的成长企业,提升我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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