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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司法为民多走一步

□本报记者 何祖谋

这起看似普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背后,却隐藏着财产分割纠纷、申请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两起案件。面对这样的“案中案”,办案法官自觉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达到“抓前端、治未病”的良好效果。

“结案了事”不是目的,“案结事了”才暖民心。毕竟,百姓来法院,是为了解决纠纷,不是为了走司法程序;法院处理案件,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而不是为了结案了事。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不仅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当事人权益,也应该多走一步,切实考虑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度,真正做到问民所需,解民所忧、纾民所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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