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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在厦发布

记者 廖丽萍 邓婕 通讯员 周莹 林冯

本报讯 (记者 廖丽萍 邓婕 通讯员 周莹 林冯) 8月31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市贸促会、厦门市律师协会在厦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旨在系统梳理中外企业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临时仲裁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程序规则及注意事项,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选择临时仲裁解决争议提供规则和操作指引,推动开展符合中国国情,理念先进、接轨国际、规范灵活的临时仲裁实践,努力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涉外海事商事争端解决“福建(厦门)模式”,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实践提供借鉴,促进临时仲裁在我国的发展;同时填补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实践指引的空白,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仲裁服务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国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作为一部结合多方实践经验,要素完整、内容完善的规范性指引,此次联合发布的《指南》是中国海仲依托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积极支持及参与海丝中央法务区打造“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的重要举措。《指南》也阐明了在自贸区开展临时仲裁的前提条件,突出了临时仲裁区别于机构仲裁的差异性实践,强调了仲裁机构在必要时提供管理的服务范围,对于进一步推动临时仲裁在我国落地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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