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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开展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殡葬改革新路径

绿荫下,生命的归宿

本报记者 潘园园

作为一种新型的殡葬模式,近年来,一座座独特的生命公园出现在乡村青山绿水间。

以树为碑,花鸟为伴,绿草环绕。生命公园,不仅是逝者安息的归宿,更是殡葬改革的路径探索。截至9月底,漳州市共建成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47个,还有164个生命公园有序推进建设中,已有近1000位逝者骨灰迁入园中安放。

让生命回归青山绿水间

走进漳州长泰区岩溪镇甘寨村公益性生命公园,只见碧草如茵,绿树繁花,每块占地仅0.4平方米的生命里程碑整齐有序地安放在植被间。

据了解,长期以来,在闽南部分农村地区,丧葬讲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葬礼及祭拜经常攀比成风。随着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不断推进,殡葬用地规划不合理、占地面积过大、土地利用率低、资源浪费严重、结构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探索节地、生态的现代化殡葬新型模式,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殡葬服务需求,2022年春,漳州市启动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将公园理念融入公益性公墓建设,在建设公园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设置草坪葬、树葬、花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公园栽种四季花草、绿化乔木,将墓碑建在草木丛中,取代传统整片的墓碑石林。

漳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庄淑英介绍,为体现惠民殡葬,实现公益普惠便民,漳州市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由村委会结合建设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定价,价格一般不高,按目前已建成的试点来看,价位一般是单穴3000~5000元、双穴4000~8000元,管理费每年50~100元。

“让逝去的亲人在青山绿水之间入土为安,是不错的选择。”诏安县四都镇外埕村村民李宗孝坦言,每年清明节,县殡仪馆人山人海,大家只能看着滚动播放的屏幕进行祭拜。每位逝者的信息和骨灰盒画面仅停留几分钟,家属必须争分夺秒地祭拜,错过就要再等一轮。“现在,生命公园就在村子里,随时可前往走走看看。”

在诏安县四都镇4个试点村的生命公园,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和收费标准,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定价为单穴位4000元、双穴位5000元,每座穴位每年收取管理费50元,本村五保户、百岁老人、烈士的骨灰可免费入葬公益性生命公园。

不仅满足群众让逝者落叶归根、入土为安的愿望,让村民祭拜更方便,同时体现普惠性,减轻群众负担,这个创新、生态的殡葬模式很快受到群众欢迎。

“我担任村主干20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一件事像建公益性生命公园这样受到群众的欢迎,百分之百支持。”诏安县马城村党支部书记李平顺感叹道。

每年财政1000万元奖补

漳州市高度重视公益性生命公园工作。2022年3月,市里出台《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第一年试点先行、第二年普遍推开、第三年完善提升”的工作思路,确定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进行奖补。

项目建设过程中,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将公益性生命公园建设纳入政府督查重要事项强力推进。各县区政府广泛动员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和建设要求,有力有效推动加快试点项目建设。目前,2022年建成的22个试点项目均已投入使用,力争完成2023年开工建设200个的目标。

在乡村建公益性生命公园,具体如何落地?庄淑英介绍,首先要尊重群众意愿,全面摸底掌握各村建设条件、建设意愿等情况,充分考虑当地人口数量、风俗习惯、地形结构、灾害敏感地域以及殡葬设施分布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一刀切的现象。

同时,因地制宜进行选址。民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沟通对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林业规划等,在充分论证、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完善细化生命公园建设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地形结构、面积规模、周边环境等因素,依山就势、因地制宜开展建设,推进生命公园建设与城乡发展步调相融合、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相衔接。

如何凸显节地理念?漳州市规定,服务区域人口在1万以内的,村级公益性生命公园总占地面积不超过5亩;超过1万人口的,总占地面积不超过10亩。选址同时要求符合林地保护规划和城乡规划,斜碑式的“生命里程碑”占地面积不超过0.4平方米。

在龙文区郭坑镇扶摇村,结合龙眼园林中原有的阶梯式地貌,稍作平整,保留了原有林木,在林中设置生命里程碑;在龙海区白水镇方田村,选址多石少树,保留原有天然石头,在石头上做一些孝亲文化的植入,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在长泰区岩溪镇珪后村、甘寨村,保留原有地貌,依山而建,并加强植树和绿化,天然美观……

改变以往传统墓地压抑沉重的氛围,生命公园鸟语花香,可以欣赏到青山流翠、碧草如茵的美景,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让生命与大自然更加接近。

如何守住“公益性”底线?漳州市规定,公益性生命公园必须坚持公益属性,在筹资建设上,建设资金以政府和村集体投入为主,鼓励乡贤等爱心人士无偿捐赠,禁止社会资本参与合资、合作、合建。在运营方式上,主要由村委会或老年协会管理,也可注册民非机构进行管理,但不得以合作、合股等形式进行社会化运营,不得委托或承包给任何营利性单位或个人运营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公益属性。

同时,在管理收费上,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老年协会和乡贤意见决定,将生命公园运营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和资金使用写入村规民约,确保穴位分配公平、收费合理,对特困、低保对象、百岁老人免费入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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