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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闽农银批转〔2023〕第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含下属支行)已将其对附件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应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1. 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息金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费用及其他应收款项按债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计算。2. 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和出质人。3. 若债务人、担保人 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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