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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黄飞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建平村坊兜7号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2013年列入建华洲收储地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确权面积103.19㎡。黄飞于2013年签订编号JHZ-802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90㎡,安置于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754号霞镜新城(三区)(霞镜新城(海峡奥体中心14#地))3-1#605。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安置房权属登记至黄飞名下。如有异议可在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欣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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