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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福建省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36件

记者 陈旻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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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旻 张颖) 12月1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36件(重复件61件),其中来电举报64件,来信举报172件。

从信访举报件生态环境问题类型来看,涉及水60件、大气44件、土壤23件、海洋3件、生态61件、噪声20件、其他污染26件。从区域分布上看,福州46件、厦门49件、漳州36件、泉州54件、三明5件、莆田21件、南平4件、龙岩6件、宁德12件、平潭2件、省直部门1件。截至当日,福建省已累计收到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2888件(重复件1042件),所有举报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地市和部门处理。

截至12月12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70件(重复件69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91-87851369,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福州市A229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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