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时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韩国最高法院裁定日企向韩二战被强征劳工支付赔偿金

据新华社首尔12月21日电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1日对二战时期被强征劳工对日企索赔的两起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被告日本制铁和三菱重工上诉,认定两家日本企业向原告支付赔偿金。

根据韩国大法院当天发布的资料,大法院驳回上述两家日企关于此案已过诉讼时效的主张,判定两家日企向11名原告每人支付1亿至1.5亿韩元赔偿金(约合人民币54.8万元至82.3万元)。

此次诉讼争论焦点在于被告所主张的诉讼时效已过是否属于“滥用权利”。对此,大法院指出,原告直到2018年大法院全院庭审判决认定日企赔偿责任后才得以行使损失赔偿请求权,因此原告主张的权利有效,被告主张的已过诉讼时效属于“滥用权利”。

韩国大法院2018年通过全院庭审判决,明确韩国和日本1965年恢复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韩日请求权协定》并不妨碍二战时期被强征的韩国劳工行使个人索赔请求权。

据韩联社报道,由于日本企业此前并未执行韩国方面的类似判决,此次两家日本企业直接赔偿原告的可能性较低。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